关于人文社科科研用房申请的通知
学校决定将教苑南2号楼作为人文社科科研楼,供高能级人文社科科研平台使用。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提升人文社科产出效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上级单位或学校批准成立的、具有科研活跃度的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平台。
二、申请条件
目前在各二级单位未安排用房或用房确有不足的研究机构平台。
三、使用要求
1.申请用房仅限于人文社科研究用房,不包括会议室、接待室等。
2.科研用房所需办公设备和研究设备等原则上由研究机构自行配备。
3.科研业绩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纳入研究机构所在二级学院管理。
四、申请流程
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机构可在2月21日前申请,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),经二级单位审批后报社科处。申请表纸质一式二份,请各单位汇总后在2月21日前送二办公楼407室。电子版发到lddxskc@ldu.edu.cn。
五、批准使用
学校根据申请情况,进行集中研究,统筹分配使用。
联系人:
资产处:曲世伟 6681178
社科处:宋晓静 6012373
社科处 资产处
2025年2月15日
附件
人文社科科研用房使用申请表
依托单位(盖章): 申请日期:
平台机构 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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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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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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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托单位 领导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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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申请房屋情况 |
楼层与 房间数量 |
面积 (㎡) |
主要用途 |
使用人 姓名(职称) |
年均使用天数 |
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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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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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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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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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台机构最近三年科研业绩(项目与经费、成果与奖项、学术交流及其他等) |
项目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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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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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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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交流其他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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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人三年工作计划和预期成果(项目、经费、成果、奖项、学术交流等) |
年度 |
具体举措 |
预期成果 |
202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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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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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7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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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科处意见: 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 |
资产处意见: 负责人(签章): 年 月 日 |
核定批准使用房间号和面积情况: 年 月 日 |
注:(1)根据使用单位科研目标任务,定期考核科研产出业绩,对“占而不用”或科研产出效果不理想的,进行动态调整。(2)如申请房间存在装饰装修、水电改造、使用用途改变等情况的,需征求基建处、社科处等部门意见。